2017湖北來鳳縣教育系統(tǒng)教師選聘公告【招39人】
根據(jù)縣委、縣政府研究決定,為緩解來鳳縣第一中學初中部、實驗小學的教學壓力,決定公開選聘15名初中教師、24名小學教師。現(xiàn)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公開選聘計劃
來鳳縣第一中學初中部選聘15名教師,其中:語文老師4人、數(shù)學老師4人、英語老師2人、思品老師1人、生物老師1人、歷史老師1人、地理老師1人、體育老師1人。
來鳳縣實驗小學選聘24名教師,其中:語文老師8人、數(shù)學老師11人、英語老師1人、科學老師1人、音樂老師1人、美術老師1人、體育老師1人。
二、公開選聘范圍和條件
(一)選聘范圍
1、來鳳縣第一中學初中部選聘范圍:
縣內(nèi):我縣在編在崗初中教師(新機制教師除外)、原鄉(xiāng)鎮(zhèn)初中留在小學任教教師;
縣外:初中及以上在編在崗教師(新機制、特崗教師除外)。
2、來鳳縣實驗小學選聘范圍:
縣內(nèi):我縣在編在崗鄉(xiāng)鎮(zhèn)小學教師(翔鳳鎮(zhèn)小學任教教師、新機制教師除外),原鄉(xiāng)鎮(zhèn)初中留在小學任教的教師可報考;
縣外:在編在崗教師(新機制、特崗教師除外)。
(二)基本條件
1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熱愛教育事業(yè)。服從黨委政府領導,服從教育部門管理;
2、具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樂于奉獻;
3、遵守憲法和法律,品行良好;
4、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。
5、具備崗位所需專業(yè)知識和業(yè)務能力;
6、具有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。
7、年齡:男,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;女,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;教齡滿五年及以上(結止時間為2017年9月31日)。
(三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聘考試:
1、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2、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的人員;
3、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規(guī)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。
4、縣外教師未取得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。
三、公開選聘方式
報考來鳳縣第一中學初中部崗位的,選聘包括筆試、面試兩個環(huán)節(jié);
報考實驗小學崗位的考生,僅設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
(責任編輯:李明)